宣城市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浏览次数:20 作者: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9-26 11:32 |
日前,宣城市政府批复同意建立宣城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市司法局为牵头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等14个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职能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宣城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各部门沟通协作,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落实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
联席会议由市司法局局长担任召集人,相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共同做好公共法律服务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