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工组字(2016)42号
关于同意市木材公司总支委员会改选结果的批复
中共宣城市木材公司总支委员会:
你总支关于换届改选的报告收悉。经驻芜工委会议研究,同意你总支改选结果。由姜新民同志任总支书记,许贤英同志任副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宣城市委驻芜工委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芜工组字(2016)42号
关于同意市木材公司总支委员会改选结果的批复
中共宣城市木材公司总支委员会:
你总支关于换届改选的报告收悉。经驻芜工委会议研究,同意你总支改选结果。由姜新民同志任总支书记,许贤英同志任副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宣城市委驻芜工委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