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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芜纪工委”五个抓手” 践行“四种形态”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干休所 发布时间:2016-05-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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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芜纪工委”五个抓手”  践行四种形态

驻芜纪工委牢固树立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管就是厚爱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并通过“五个抓手”认真践行“四种形态”。       抓学习教育。认真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将《准则》《条例》内容牢牢记在心上;认真学习中央、省、市纪委监察部网站“学思践悟”专栏系列文章、准确把握“四种形态”运用;认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重大节前通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向驻芜单位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抓主体责任。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着力点,层层传导压力,要求各级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研究、常部署,抓早抓小;以季度督导的方式督促主要领导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四个亲自”,班子成员是否履行“一岗双责”,从而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抓提醒谈话。着眼于管住大多数,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向各种小节问题说“不”。在年度考核对科级干部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警示他们必须坚守工作原则和纪律底线;抓住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提醒和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让党员干部在成长路上和关键时刻有人监督、有人提醒、有人关爱。抓日常监督。围绕廉洁过节、狠刹“四风”问题,驻芜纪工委经常性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专项整治活动,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提高监督实效。       抓执纪问责。突出问题导向,严要求查处违纪问题,明确纪律审查的对象、审查方式和审查内容,在严肃查处贪污贿赂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更加突出政治性,把是否违反“六大纪律”作为审查的重点。同时按照涉纪初信初访信访件办理“零暂存”要求,对涉纪信访件按照五类线索处置方式及相应处置标准进行规范处置,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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